南丁格尔 发表于 2013-9-16 08:59:20

广东东莞一高校要求大一新生签自杀免责书

进校园先交协议书

  一个月前,来自潮州的李军收到录取通知书,发现一同寄来的还有《学生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》。协议书第三章第二十七条共列举了5种由学生承担责任的情况,其中第5项协议规定,学生本人对自杀、自伤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。

  这位大一新生很反感:“这个就相当于学校给你提供吃、住的场所,但不顾你是否健康成长。我们在学校出事了,学校难道没有一点责任?”在14日和昨日开学报到的两天里,5000多名新生同时把这份由学生与家长签订好的协议书交给校方。

  条款引起学生热议

  不久前,在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,一名男生因求爱不成而在宿舍里刀捅女生。为此,协议书引起了新生的议论。一名新生说,“我觉得怪怪的,觉得学校缺乏人文关怀,只会用冷冰冰的协议来推卸责任。”一名新生家长对这项规定表示不满,他说,自己把孩子送到这里,是希望学校有个安全的环境,让家长放心,放手让孩子成长,“如果孩子在学校出事了,我们第一反应会找学校要说法,毕竟我们信任这个学校,才将孩子送到这里。”

  不过,也有学生表示理解,因为大学生自杀和自伤可以由很多因素造成,例如感情问题、家庭问题、人际问题等,这些因素不一定全是学校造成的。大学生过了18周岁就成年了,有对自己负责的义务。大部分学校会提供心理健康咨询,但有些同学有自闭倾向,不愿咨询。这些同学如果有自杀、自伤行为,就应该自己负责。

飘摇 发表于 2013-9-16 09:00:43

无论是不是沙发都得回复下

悠然自得 发表于 2013-9-17 18:10:59

早起的虫儿有鸟吃。。

傻兔兔 发表于 2013-9-27 22:35:34

嘘,低调。

再现理想 发表于 2013-10-4 02:17:02

站位支持

漂零 发表于 2013-10-5 10:40:07

大人,此事必有蹊跷!

百变小妖521 发表于 2013-10-10 08:15:19

为啥老子总也抢不到沙发?!!

王长建 发表于 2013-10-11 09:50:03

高手云集 果断围观

du123 发表于 2013-10-11 23:27:05

边撸边过

nishisanlu 发表于 2013-10-15 20:36:45

站位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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