绿茵红粉
王乘风 男人迷足球,我理解,也觉得有一股英气在,可女人迷足球,多少让我有些吃惊,不是吃惊她们的痴迷,是吃惊自己的孤陋寡闻。我最欣赏的钱红丽小姐,文文弱弱,常常捧一罐子中药滋补,那身段颇似林姑娘。可是她,居然就是她,自称是荷兰队的知己。听听,知己,而非粉丝,多么让人瞠目结舌。她那漂亮的文字,掩不住的文采,居然在整个球场上飞来荡去,像盛夏的阳光一样耀眼夺目。球迷,铁杆的球迷,铁杆的女球迷。我真该向她们举起右手,在耳边。看看钱小姐关于世界杯的文字,绝对不亚于射门瞬间的精彩:“有一种失败,无须安慰,它是生命被分裂的重重痛楚,宛如爱情,打马绝尘,从此陌路……”作为万里之外的一个中国球迷,在凌晨的晨曦里,双眼默默湿润起来,间或伴随着九十分钟的压抑而发出的三两尖叫,裂帛一样挤落清晨的露水。被命运的大麾压得窒息,甚而有大哭一场的冲动。人生里的失败感,一波一波纷至沓来——为着那曾经、现在和将来的颓败人生,我几欲大哭……
足球作为一种文化,通过一种隐秘的激情去影响社会,它不靠枪炮烈火,而是靠一种执着与疯魔。”
痴迷足球的女作家不止有70后的钱小姐们,还有60后的迟子建。知道迟子建是著名作家的人很多,但知道她是一个铁杆球迷的人却不太多。迟子建曾在某次旅欧的时候去看足球赛事转播。平常文静的她,在足球面前也掩不住激情,拎着啤酒瓶子大大方方地从那些高鼻凹眼棕发的外国男人身边走过,坐在最前面,令那些对中国有成见的外国人睁大了眼睛。对于足球,迟子建的解读不亚于钱红丽,因为她们俩生活中也是知己。迟子建:“没有哪个节日,会比世界杯更撩人心魄。这个节日虽然四年才一次,但会持续一个月,这简直跟蜜月一样,让人陶醉。我当然会全身心地看,尽量在此期间不外出。冰箱里要塞满哈尔滨的啤酒和红肠,随时为赏心悦目的比赛而举杯!1998年写作《伪满洲国》时,适逢法国世界杯,我毫不犹豫地停下笔来。南非世界杯期间,我当然不会写作。我刚刚完成了新长篇,就把看球当作对自己的犒劳吧。我要看的场次太多了,已经把赛程表放在案头,勾画了一些必看的场次。
足球的悬念和激情,最令我着迷。如果一个人的文章写了五分之四的篇幅都是败笔,那么这篇文章无疑是被判了死刑;足球则不一样,它可以十分之九都是败笔,可如果在伤停补时的一瞬,一头狮子能觉醒,反败为胜,那么这篇文章就是华彩。这也是足球的巨大魅力,它可以通篇浑噩,只在最后一瞬用一道闪电,把球迷照亮。”
就像足球不分国界一样,球迷也不分等级。就在世界杯开赛的那天,年过40岁的女经理圆圆就对我说,她为自己买了啤酒和小吃。我居然懵懂,傻傻地问,干什么,她自然地说,看世界杯呀。我张圆了嘴,你?看世界杯?她点了点头。我居然又问了一个傻问题,你看得懂吗?她不屑地说,当然了。我又问,你为什么喜欢足球呢。这个问题问得不但傻,还有以己之心度他人之腹之嫌。可能是她觉得我问得太那个了,就调侃地回答我说,因为我比较色,喜欢球星。至此,我无话可说,能把女人迷成这样,我知道了足球的魅力。我之所以对足球不感冒,至今不知道越位是怎么回事,可能缘于中国足球太疲软了,影响了我的审美。
而我熟悉的另一个女球迷却是个多愁善感的小资女生,别看她平时言来语去的不饶人,可心里却又柔又慈,平时与她相伴的除了书,还是书,心绪不宁时,唯一能做的就是窝在自己的小屋里看红楼,还不让人说出去,害怕被误认为是矫情。就是这样一个同样柔肠百结的人,居然也对足球有着傻傻的痴情。我第一次听她说她喜欢足球,也是瞪大了眼,觉得她不是自己的同类。可她却说,足球的魅力,不懂的人永远也体会不到。她告诉我,她只身在外的时候,一切都无着落,工资低,没有公寓,更没有一场华丽的感情充实流逝的岁月。伤感和想家不能自持的时候,她能自我调节的就是足球。不管情绪如何低迷,只要一场精彩的足球赛,就能让她重新振作起来,焕发出继续工作的精神。这次世界杯,她特意借了一台小电视放在自己的蜗居,为了不影响家人的休息,可见她是下了狠心要耗下这一个月的。
我终于找到了我理解足球的渠道。足球于她们,就像文字于我,是精神知己。这个知己永远不会背叛你,所以她有永久的魅力在,可以让我们在需要的时候,让一个灵魂完整地、赤裸裸地抵达另一个灵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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